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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6-10-01 17:14:04 来源: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作者:崔向超 阅读: 次

地理科学学院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创建于1989年,历经地理系、旅游系、城市与环境科学系、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16年10月更现名。目前设置地理科学(师范类)、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测绘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6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1100余人。拥有“地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资源与环境”和“学科教学(地理)”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目前在校硕士研究生161人。

学院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核心,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职工总人数84人。其中,专任教师74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3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6人;教育部地理科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1人,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1人,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5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信阳市青年科技专家2人。地理科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河南省B类专业。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河南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河南省网络课程、河南省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等省级教学工程项目以及一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获河南省教学成果奖多项。近年来,学生获全国高校地理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学院拥有国家级地理科学科普基地1个,“河南省水土环境污染协同防治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微波遥感及资源环境监测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淮河流域陆表生态系统健康智能感知与分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南北过渡带典型植被物候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河南省地理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平台,“信阳市生态环境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阳市遥感与地理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信阳市气候与环境演变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平台,以及“南北过渡带研究中心”“环境与规划研究所”“淮河流域地理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豫南岩矿•宝玉石鉴定及加工中心”等4个校级科研平台。近年来,学院共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项、省级科研项目9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出版专著16部,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其中被SCI、SSCI、CSSCI、EI等收录200余篇,获省级科研奖励50余项。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优化育人环境,以教育好、管理好、服务好广大学生为理念,以党建、团建促进学风、院风建设。团学工作务实高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院学生会工作、团学工作、学生工作多年被评为优秀。

新时期,地理科学学院秉承“厚德崇实、善学敏行”办学理念,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努力打造办学特色,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奋力拼搏、砥砺前行!(相关数据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

重要提醒:

(一)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在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辅导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

我院招生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拟安排招生计划、考试(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注意: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研招网及本章程中专业目录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我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校,按我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注意: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5.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具体要求见本章程复试录取(十一)),慎重填报。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学校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我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预计将于复试前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以及我校地理科学学院网站的最新动态。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加分及照顾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六)我校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七)如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

(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十一)考生被拟录取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统一管理,不按要求转入个人档案或组织关系的,不予录取。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202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详见《信阳师范大学收费项目及标准(2026)》(http://cwc.xynu.edu.cn/info/1026/1150.htm)

我校奖助政策参照《信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25〕19号)(http://yjs.xynu.edu.cn/jygl/gzzd.htm),相关事宜可咨询我校党委研工部,联系电话:0376-6391160。

注意:个人档案不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项目;研究生新生录取后按要求转递档案,并在入学时转递完毕,学习中途直至毕业不再接受任何档案转递。

九、培养所在校区及住宿

我校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培养及住宿均安排在谭山校区。如有变化以当年寝教室管理中心安排的研究生宿舍具体情况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6-6391115

电子信箱:dkykyyyjsbgs@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信阳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




编辑:姚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