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该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2018年12月4日下午,在理科楼南楼410会议室,地理科学学院党委委员、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赵国永以“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题上党课,教工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宣传委员颜俊同志主持。
赵国永同志首先解读了条例制定的原则、党支部地位(党的基础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础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和7方面职责: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群众。其次,重点讲解了工作机制和组织生活制度,包括“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缴纳党费、主题党日活动、评优评先。最后,讲解了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及领导和保障,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党组)应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党课结束之后,赵国永同志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共享到支部微信群,要求同志们下去后认真研读,正确认识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