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 信院学字[2018]28号)、 《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信院学字[2018]29号)文件精神,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信院字[2017]177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信院字[2017]179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信院字[2017]180号)、《信阳师范学 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信院字[2017]181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信院字[2017]182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理科楼11楼公告栏)。
自公示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地理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18年9月19日 —2018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376—6393532
地 点:地理科学学院1116办公室
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