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9〕609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院字[2017]178号)要求,我院积极开展认定工作。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困难认定程序,首先由学生评议小组人员依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平时表现民主表决困难档次,在班级公示后由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最后确定意见。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理科楼1116公示栏)。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联系电话:0376-6393532
地 点:理科楼1116办公室
地理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