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1号)文件要求,我院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 期:2021年10月4日至10月8日
联系电话:0376--6393532
地 点:地理科学学院1116办公室
地理科学学院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