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文件精神,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1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注册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19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豫财[2019]84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院字〔2020〕138号),我院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22年10月3日至10月8日
联系电话:0376--6393532
地 点:地理科学学院1116办公室
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