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信院字 (2022) 34号) 和《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信院字(2017) 183号) 的相关规定, 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王嘉欣等18名同学符合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 0376--6393532
地点:地理科学学院1116办公室
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