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首页 > 团学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班级干部考评制度

时间:2018-04-26 17:17:41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考评依据

1、依据班干部岗位职责制度。参见“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制度(六)——班级干部岗位职责制度”。

2‘依据学院领导、班主任老师和团委学生的日常工作记录。

二、考评过程与考评方式

(一)成立班级干部考评小组: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由班主任具体负责,组建由学生会干部(不少于15人)和班级全体学生为成员的干部考评小组。

(二)召开班级干部考评大会,向所有评分小组成员宣读评分原则(班级干部岗位职责制度等),讲解详细的评分思路。

(三)考评小组依据考评原则对班级干部逐一评分,其中,满分100,最低60分,按照每5分一个档次评分。

(四)公开唱票,计算每位学生干部的考评得分。将所有评分小组成员对该位干部的评分,按照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得分的平均分,作为该学生干部的得分。

(五)依据学院领导、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班主任的日常工作记录,参照“班级干部岗位职责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学生干部的得分中扣除相应的处罚分,得出每位学生干部的最终分。

三、奖励与处罚

(一)根据班级干部的考评结果,参照“地理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测评制度及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在综合测评的加分项中进行奖励,同时将该评分作为模范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根本依据。

(二)对考评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班干部,在当学年内将被取消一切评奖、评优和评先的资格,并视其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责令退出班委会。

编辑: